小心這些情況,你已經被吊扣駕照了

2019/5/17
【新北市訊】小李(化名)收到一封裁決處以雙掛號寄來的裁決書,載明「在6個月內,駕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」,處分內容為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小李不解罰單都有去繳,為何要吊扣駕照呢? 小李向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查詢後,才知道自己分別在108年1月及3月遭警方攔查舉發「闖紅燈」違規,除了繳納罰鍰外,還要各記違規點數3點處分,而且在6個月內累計6點以上,則須吊扣駕照1個月,還得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裁決處表示,不少駕駛人不知違反交通違規、除了繳罰單的錢外,也會被記違規點數;更不知6個月內違規記點達6點以上,須吊扣駕照1個月。裁決處也提醒駕駛人可在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OK、萊爾富、美廉社)使用多媒體機查詢繳納交通違規罰款時,同時可得知該違規遭記之點數。若想了解違規點數情形,可至監理服務網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m3-emv-vil/vil/driverPenalty)或以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,輸入身分證號與出生年月日查詢,即可知道違規點數,避免記點達6點遭吊扣駕照,造成無法駕車出門的窘境。
裁決處表示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訂有被記點的違規項目,例如逆向行駛或跨越雙黃線記違規點數1點、汽車裝載貨物不依規定記2點、闖紅燈或危險駕駛等記違規點數3點等18項,這些項目除了需繳罰款,還要記點,6個月內記點達6點以上則吊扣駕照1個月。希望藉由吊扣駕照處分產生嚇阻力,讓交通違規的累犯者無法駕車出門感到不便,呼籲駕駛人要小心謹慎遵守交通規則,罰錢事小但記點遭扣駕照,得不償失,嚴重者1年內經吊扣駕照2次時,再違反記點條款的話,還會被吊銷駕照哦!
 
新聞發言人: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 副處長林碧芬       電話:(02)89786101轉805
資料詳洽: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違規裁罰課            電話:(02)89786101轉10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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