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學生及初領駕照者,違規記點請小心

2021/6/30

【新北市訊】一位剛考上駕照不久的大學生,分別於今年2、4月騎乘機車闖紅燈違規遭警察攔停2次(各計違規點數3點),半年內違規點數已達6點,必須吊扣1個月駕照,不能再騎乘機車。裁決處提醒學生族群及初領駕照者,騎車開車上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,否則除了罰款甚至還要吊扣駕照。

交通違規除罰款外,還須記點處分,學生族群及初領駕照者請多加注意,勿輕忽!違規記點用意係針對交通違規累犯設計,希望藉由吊扣駕照處分產生嚇阻效果,降低再犯機率,進而減少交通事故。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3條規定,依不同違規項目分別記1至3點,包括嚴重超速、闖紅燈及紅燈右轉等可記3點,汽車裝載貨物不依規定可記2點,轉彎不依規定、機車騎禁行車道等可記1點等。半年內倘累計違規點數達6點,將受吊扣駕照1個月處分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;另外1年內經記點吊扣駕照2次,再有違規記點情形則必須「吊銷」駕照,如果駕駛人未依期到案辦理繳扣駕照,裁決處將「逕行註銷」駕照並且限制1年內不得重新考領,應多加留意記點情形。

裁決處呼籲民眾倘違規受罰後一定要了解違規記點情形,管道可透過監理服務網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m3-emv-vil/vil/driverPenalty)或以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,輸入身分證號與出生年月日,即可查詢違規點數,另外利用國內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萊爾富及OK)之多媒體機繳納交通違規罰鍰時,亦可查詢違規點數(僅限未結案件),倘有任何疑問亦可臨櫃查詢或撥打裁決處服務電話02-89786101轉9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

新聞發言人: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林碧芬        電話:(02)89786101轉805
資料詳洽: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案件管理課課長王群翔  電話:(02)89786101轉200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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