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程說明:
1. 民眾臨櫃或郵寄相關資料。
2. 窗口人員審查是否符合退款條件:
 1. 符合->查驗民眾所提出之退款資料。
 2. 不符合->駁回申請。
3. 查驗民眾提出之退款資料是否符合規定:
 1. 符合->辦理退款作業。
 2. 不符合->補正(齊)退款資料。
4. 辦理退款作業:
 1. 民眾臨櫃->簽收後交付現金予民眾。
 2. 民眾郵寄->現金交付秘書室匯款。




 

管理人: 裁罰課 侯雨利
資料更新: 2024-01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