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款申請注意事項 : (請申請人務必先詳閱後再開始申請)
  1. 本線上申請無須附上身分證、駕照、行照、健保卡等個人證件,依欄位名稱依序填寫即可,請申請人切勿上傳前述證件。
  2. 本線上退款申請作業僅限有活存帳戶之退款申請人申請辦理。退款申請人是指公文上之受文者或重複繳納罰鍰之車主 ,無活存帳戶或非退款申請人者, 請改以其他方式辦理退款。本處服務電話:(02)89786101。
  3. 紅色星號欄位為必填欄位,請務必填妥後再行送出申請。
  4. 退款申請原因為免罰、溢繳或其他時,請務必填寫退款依據(發文字號/專案編號), 並於下方附件區上傳舉發或裁罰機關退款公文,以利退款作業順利進行,謝謝。
  5. 線上退款申請一經送出後即完成受理,作業時間為(14個工作天), 請退款申請人於14個工作天後再行確認。如逾期未收到本處退款,請致電來詢。

茲向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以 退還上開交通違規罰鍰

(請選擇檔案後按「上傳」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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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如退款原因為「溢繳」、「免罰」、「行政訴訟費用」或「其他」,請上傳相關公文) (請選擇檔案後按「上傳」鍵)
※上傳大小請勿超過10M※
※支援格式.doc, .docx, .xls, .xlsx, .ppt, .pptx, .pdf, .jpg, .jpeg, .bmp, .gif, .png, .heic, .tiff, .odt, .ods, .odp※


如無法提供繳款證明正本請做以下切結並將同意打勾
本公司
本 人 ,無法提供正本,特此切結,如有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

同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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洽詢時間:
週一至週五08:00~12:00、13:30~17:30(國定假日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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總機(02)89786101或轉分機161


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當事人同意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