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  違規通知單所載應到案處所非本處者,本處並無相關裁處權,請逕向所載應到案處所提出申訴。

*  欲提申訴請至交通違規線上申訴

*  欲申請指駕、歸責請至違規移轉駕駛人

提起行政訴訟需於裁決書送達後30日內提起,30日之天數不因提起申訴而得延長之。


  

管理人: 積案催收課 劉佳宜 #401
資料更新: 2024-01-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