危險駕駛違規記3點,半年內累計6點,吊扣駕照1個月

2022/8/24
【新北市訊】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,危險駕駛行為不只要繳罰鍰、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吊扣車輛牌照6個月,還會被記違規點數3點!危險駕駛行為嚴重影響交通安全,更值得注意的是,在6個月內累積滿6點,駕駛執照就必須被吊扣1個月!
 
  裁決處統計,111年上半年度新北市民眾光是因危險駕駛行為,例如「行車速度,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逾60公里以上」、「以危險方式駕車(如蛇行、機車以單輪著地騎乘)」、「非遇突發狀況,在行駛中任意驟然減速、暫停」、「任意以迫近迫使他車讓道」等案件就高達1,800多件,而因累積滿6點被吊扣駕照的案件就有將近3千件。依規定危險駕駛違規1次,就會記違規點數3點;如果駕駛人半年內再犯,違規點數累計達到6點,除了要被吊扣駕照1個月,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;更嚴重的是,若1年內吊扣2次後再有違規記點,就會吊銷駕照,1年後才能重新考領駕照。
 
  裁決處提醒,危險駕駛行為不僅嚴重影響行車秩序,更會危及其他用路人安全,駕駛人除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外,亦得隨時利用監理服務網(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m3-emv-vil/vil/driverPenalty)、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,或至各大超商(統一、全家、OK、萊爾富)多媒體機查詢尚未結案的違規點數紀錄,避免因多次違規而被吊扣駕照,落入無法駕車的窘境。
 
 
新聞發言人: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副處長陳建成            電話:(02)89786101
資料詳洽: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違規申訴課課長劉希麟      電話:(02)89786101

機車以單輪著地方式騎乘(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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