鑑定案件查詢及流程

行車事故鑑定,要如何申請?
 請準備下列文件,向事故發生地點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(但如果是已經在訴訟程序中的案件,應向司法機關申請):
一、身分證明文件
(一)事故當事人:駕駛執照(或保管單)或身分證影印本1份。
(二)事故當事人的繼承人或法定代理人:身分證及與當事人關係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。 
(三)車輛所有人:身分證及行車執照影本各1份。
二、鑑定申請表(及申請鑑定之理由)。
三、鑑定費用(新北市為每案新臺幣3,000元,以郵政匯票繳納)。

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申請表

 

鑑定流程





鑑定案件查詢   (尚在規劃、建置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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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更新: 2024-03-02